本报曹县2月24日讯(记者 邓兴宇 通讯员 崔晟浩 韩景明) 23日,曹县消防大队在于在与庄寨派出所民警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该辖区内一加气站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擅自营业。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大队临时将该加气站查封。 “请出示消防审批手续。”当曹县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要求加气站出示手续时,加气站工作人员却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原来,在曹县消防大队与庄寨派出所民警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该加气站部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损坏严重且无法正常使用,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另外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加气站并没有办理消防申请手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事故。 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曹县消防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依法向单位法人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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