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陈洁)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特别是供热、供水、供气、供电等专项配套费的征收标准一直是焦点问题,德州市物价局发挥成本监审职能,核减不合理成本列支1.07亿元,为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提供关键决策依据。 “哪些项目计入城市基础建设成本,哪些计入经营公司的经营成本,工作量很大。”德州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小组的工作人员说,为了此次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成本监审,物价部门打破科室界限,成立了由注册会计师、注册价格鉴证师、专业会计为主要成员的成本监审小组。 此次成本监审工作,核减不合理成本列支1.07亿元,将部分配套费标准进行了合理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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