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尹万亮) 近日,石家庄籍驾驶员王某心存侥幸,持过期临时号牌上路,被高速五大队执勤民警交警查获后,对其做出记12分,200元罚款的处罚。 2月24日,高速五大队执勤民警在青银高速鲁冀站附近执勤时,发现前方驶来一辆无牌新尼桑轿车,便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后发现,他前窗所粘贴的临时号牌已经过期,有效期至1月10日。 驾驶员王某慌忙解释,因为回老家过年耽误了更换新临牌,号牌还没领到。但是临牌过期,已经无效,就相当于无牌上路,根据新交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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