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3月2日讯(记者 赵艳虹 通讯员 邱兆刚) 近日枣庄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利民路等路段的多个摊位,现场查封扣押含有“海娜花”染发类产品百余盒。 据了解,201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下发了《关于查处含海娜花染发化妆品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上市销售宣称含有“海娜花”染发类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2月27日上午,枣庄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振兴路、利民路等四条主次干道的商铺进行了检查,在利民路一摊位现场查封扣押含有“海娜花”染发剂13盒。老板称,她卖这种染发剂才五天,销售这个染发剂只是为了增加销售量,她也不知道这个是不能卖的。随后,执法人员在胜利路也发现有销售该染发剂的商铺,当天,执法人员从利民路和胜利路的两家商铺查获含“海娜花”成分的染发类化妆品101盒,目前检查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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