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音(海阳市)
前几天,单位清理整顿办公室面积超标的问题,决定我们的科室搬走跟其他科室合并办公。我收拾办公桌抽屉里的东西时,看到两本嫣红色的《无偿献血证》,这是自己这四年来义务献血发的证。 信手一翻,“献血光荣 无私奉献”八个大字醒目地映入眼眶。再仔细看一下,上次献血的时间是2013年6月14日,是个星期五,我记忆深刻,那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那天恰巧赶上是世界义务献血日,那次我义务献血400毫升。几十天后,烟台中心血站先后发来两条短信,第一条是说明所献血液合格,第二条是告知我所献血液已送至莱州,救助给了所需血浆的病人。 我算了一下,这个月按理说我可以再次献血了,因为义务献血的时间有个规定,那就是中间应间隔6个月后才能开始采血。家里人听说我准备献血,面露担心和疑虑,因为民间都说“正月不献血”,当然这里面不排除关爱的成分。但我自己多年的献血实际体验来看,适当的献血是有益于身体的,也是有科学保障的。献还是不献,献多还是献少,都是个人的事。但若干个体才会组成一个大团体,个人与社会也是一样的。小溪汇成大河,小爱演绎大爱。义务的事,那就履行义务吧,周末我决定去义务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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