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日讯(记者 贺莹莹) 3月2日,记者了解到,为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德州市住建局对全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扬尘防治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场区地面必须硬化、出入车辆必须冲洗等都是考核细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扬尘防治工作情况将作为企业认定、复审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县(市、区)年度工作考核。 部分新型墙材企业在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未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对空气造成污染,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此外,还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定区域、定岗位、定职责、定操作流程,落实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对粉料仓上料口的接口装置、物料堆放场的防尘措施等都有明确规定:粉料仓上料口必须采用密闭性良好的接口装置,加强对粉料仓收尘装置的维护保养,切实起到收尘作用;物料堆放场采取建设密闭或半密闭罩棚、挡风墙等永久性防尘措施;场外临时堆存的砂子、石子要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出入口及场区地面必须硬化,并且有专人负责洒水保洁,确保不产生扬尘;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冲洗,不带泥上路,冲洗车辆的污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防治水污染;装卸物料的操作区域必须设置喷淋装置,确保物料在装卸过程中不产生扬尘;设置运载车辆专用清洗设施和砂石分离机,污水浆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使用;运载车辆要安装防止水泥浆撒漏的接料装置,保持车体整洁。 各县(市、区)要在3月31日前对所有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排查摸底,形成书面报告,4月10日之前报市墙改办。市住建局将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扬尘防治工作情况将作为企业认定、复审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县(市、区)年度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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