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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后回家,被疾驰轿车撞伤 |
法援相助,俩盲人获赔1万余元 | |
-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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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3月2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冯子智) 两位盲人夜班步行回家时,被疾驰的小轿车撞伤,原本就不富裕的两人花费了大额医药费。最终在菏泽法援中心的帮助下,经法院调解,俩人分别获得赔偿6万余元、3万余元。近日,赔偿款已全部到位。 2013年7月30日23时许,公某驾驶一辆鲁R30***号奥迪牌小型轿车,沿菏泽市和平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刚从一盲人按摩店下夜班回来的盲人张某、刘某相撞,致两人受伤,撞人轿车损坏,公某弃车逃逸。经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对事故作出处理,认定公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刘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两人被送到菏泽市中医医院接受治疗,经医生诊断,张某伤势较为严重,颅脑外伤、脑挫裂伤、皮下血肿、颅骨骨折等,住院69天,支付住院费52720.42元;刘某诊断为头外伤、脑震荡、头皮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等,住院70天,支付医疗费20693.52元。 据了解,张某、刘某皆为盲人,残疾等级1级,在市区一家盲人按摩店做些零工,家庭条件十分贫困。“我住院的费用都是家人跟亲戚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清债。”张某说。 2013年9月29日,在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刘某来到来到菏泽法援中心,请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为申请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 经法院审理,鲁R30***号奥迪牌小型轿车登记车主为张某某,公某与张某某系夫妻关系,该车在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30万元第三责任险,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后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限额范围内分别赔偿张某、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1230元、16100元;公某分别支付张某、刘某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40695元、15900元。近日,赔偿款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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