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白雪岩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学校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建设进程越来越明显。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日前,枣庄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由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纳入城镇建设统一规划,力争2016年城镇学校班额降低到65人/班,2018年降到60人/班。 每个乡镇应至少设1所初中 “个别乡镇农村学校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据枣庄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是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义务教育布局规划要遵循严格标准:在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每1万到1.5万人设立1所小学,学校规模为24至36个班。每3到5万人设立1所初级中学,学校规模为36至48个班。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级中学,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级中学,学校规模为每所18至36个班。农村小学应当按照服务半径规划设置,走读半径原则上不超过2公里。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编制要求,各区(市)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分类推进”的办法,根据2014—2020年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和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流入等因素,结合城镇规划基本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学校,分年度落实新建学校计划。滕州市、薛城区(含枣庄高新区)、市中区城区内1—2年建1处小学,2年建1处初中;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城区内2年建1处小学,2年建1处初中。力争2016年城镇学校班额降低到65人/班,2018年降到60人/班,2020年控制在50人/班,逐步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农村学校布局规划要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前提,班额要严格执行省定标准,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严禁出现由于学校撤并带来新的大班额问题。 意见除了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提出要求外,对于城镇教育资源、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布局配套提出,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纳入城镇建设统一规划,将农村学校布局纳入当地经济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意见指出,各区(市)在城镇改造过程中优先保证学校建设用地,做好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科学确定学校的类型、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等,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规定核定教师编制、安排教育经费。农村学校布局原则上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不宜安排寄宿,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促进义务教育布局平衡,重点要合理配置中小学教师编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指出,通过建立和完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推动城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以支持教师向农村中小学流动;实行绩效工资倾斜政策,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 意见针对学校布局的配套服务指出,中小学建设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学校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安全的食宿、饮水、取暖、洗浴等生活设施和管理、服务、保安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应为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交通部门要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工资倾斜,鼓励教师农村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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