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日讯(记者 许妍 通讯员 弓弘) 李女士过年期间,在日照一家电城购买了一台冰箱。安装好后,李女士发现新买的冰箱上有明显的划痕。联系销售人员,对方拒绝处理,最终她拨打12315投诉,经过协调,李女士成功退货并获得一倍赔偿。 春节期间,李女士在兴海路一家电城购买一台冰箱,价格是4690元。安装好后,李女士发现冰箱有明显的划痕,好像维修过。 李女士急忙与销售人员联系,但是对方拒绝处理,并没有给李女士满意的答复。李女士发现该商场的保修卡上标明“假一罚十”的承诺,于是她将商家投诉至12315。 接到投诉后,工商东港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立即与销售商取得联系。通过调查取证,工作人员发现李女士所购买的冰箱并没有维修过,但冰箱确实存在明显的划痕,且冰箱上方有一个铜钱大小的圆孔,应该是出厂前检测人员疏忽所致,属于瑕疵产品范畴,因此可以判定为以次充好。 经工商人员的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销售商给予消费者退货,并增加商品价款一倍的赔偿,共计9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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