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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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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维 据齐鲁晚报4日C10版报道,3日早上7点多,经十路德兴街路口约两层楼高的牌坊突然倒塌,一辆白色轿车和一对过路的父子被砸中,虽未危及生命,但这仍相当惊险。让人略感欣慰的是,相关责任单位态度很明确,表示将承担市民造成的全部损失。 根据报道,这个牌坊建成只有4年多时间,为什么就能轻易倒下了呢?有居民说,牌坊之前曾经被车撞倾斜过,然后被扳回原来的位置。由此推测,一撞一扳很可能就是倒塌的催化剂。如果相关单位安全意识再强一些,不是简单地扳回原位置,而是再做些细致的检查和修固,或许问题就不会发生。 虽然牌坊的威胁暂时没有了,但路上行人的揪心却远远没有因此而停止,甚至还更加心里不安。因为,济南每年春季是大风肆虐的季节,像广告牌、枯树断枝被吹落的事情屡有发生,砸伤行人和车辆的问题也不时见诸媒体,甚至还发生过窗户和电缆被吹落的情况。如此,谁又能保证自己不是受害者? 这些问题,表面看是大风惹的祸,实际上更多的是人为因素造成。其一,防患不到位。大风来临前,气象部门一般都会发布大风警报。这时,相关单位和人员理应有所准备,对一些本来就不怎么牢固的广告牌等做好加固工作。其二,管理不到位。无论是高高耸立的广告牌,还是电缆等,责任单位和人员平时都应该经常检查、维护,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防止大风再惹祸,当务之急是尽快进行户外广告牌匾、高空悬挂物品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除隐患。其次,要加强此类物品的日常监管。这既是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比如广告牌,早在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了户外广告的技术标准。而是否有不按标准制作安装的?有没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这些都要在平时加强检查。三是要切实强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广告牌上要标明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责任义务,确保平时有人管、有人问,出了问题能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 大风季才刚开始,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都能积极行动起来,各负其责。这样,才能把大风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市民才不必提心吊胆地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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