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4日讯(记者 李园园) 下月起,《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4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4月份也将启动中心区租赁型保障房的申请工作,保障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补贴标准等配套办法将陆续在本月出台。 据了解,从今年4月1日起,《烟台市城市住房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也就意味着从今年起,将实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住房保障新模式,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不再提供经适房这种出售产权性质的保障房。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或个人,即可到市场上租赁房源,也可租赁政府房源,均可享受相应补贴。 在保障对象上,在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重点解决保障对象阶段性、周转性住房困难。 在补贴标准上,将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划分为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4个档次,分别按市场平均租金的100%、80%、50%和30%确定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承租住房的租金。 那么,何时启动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呢?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称,4月份,烟台市中心区将正式启动保障房申请工作,具体哪天启动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据了解,新的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各档次的收入标准和补贴标准等配套办法正在提交政府,本月底政府将会陆续发放。届时,各街道办事处将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居民在工作日期间可随时提交申请。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并承担担保和连带管理责任,统一进行组合租赁。 下一步,烟台市保障中心计划开设专门租赁型保障房申请服务大厅和网站,随时公布可租赁房源、公示获得租赁资格的名单等。目前网站正在研发中,预计在今年的保障房申请资格公示时就能进行试运行。 据了解,目前烟台市中心区已筹集保障房房源1500余套,主要位于锦绣新天地、锦绣好家、锦绣新城四期、中正山庄、大疃、通世新城等小区,大部分房源正在装修中,也有部分房源已装修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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