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市区严禁露天烧烤 |
依法查处随意倒建筑垃圾行为 |
| |
- 2014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4日上午,一场小雨过后,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
|
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淄博市2014年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要求不断降低PM10和PM2.5污染浓度,减少雾霾天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并联合公安、环保、住建等多个部门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本报记者 樊伟宏 1. 露天矿山月底前 完成整改 据方案要求,各区县要负责辖区内露天矿山扬尘防治监管和组织开展露天矿山生态环保限期治理工作,督导露天矿山企业按时限和规范完成整改任务。对未按期完成环境治理要求的,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3月底前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职能部门收回相关许可证。 同时,严禁在“三区两线”(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开采矿山、石料加工和储运。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采滥挖等破坏生态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 2. 储存煤炭须有防风抑尘网 根据要求,所有物流园区、煤炭经营场所和粉性物料堆场、货场的场地、道路必须硬化和建设固定洒水降尘设施;储存经营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粉性物料必须建设固定防风抑尘网或采取车间式全密闭措施;物料运输必须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或采取高标准的密闭措施;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中心城区物流园区和煤炭等粉性物料经营场所要全部搬迁至外环路以外。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分管道路的冲洗保洁,设立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 3. 餐饮单位要安油烟净化设备 据了解,全市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方案中要求,要组织开展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建筑渣土运输撒漏、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活动结束后,要建立长效机制,使城区建设扬尘治理常态化。林业部门负责抓好“森林围城”工作,加强荒山造林和城乡交界地带道路河岸的绿化和工业园区周边绿化,建立城区间和城乡间的绿化隔离带;绿化施工时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各区县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都要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禁止在城市市区露天烧烤食品。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和垃圾焚烧及城区内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依法查处随意倾倒垃圾和建筑渣土的行为。 4. 4月起验收区县 油气回收情况 今年,全市还将按照淄博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油库、油罐车、加油站三级治理,污染物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月份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区县油气回收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依法责令停产治理。加强车用燃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燃料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确保汽车油品质量达到国IV标准。 同时,要发挥环检线、固定遥感设备和机动检测车综合作用,落实机动车环检、安检、车辆信息统计分析和高排放车辆查处工作,全面掌握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 5. 5月底前完成 混凝土企业整治 各区县要确保全市149家重点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审核目标。同时,开展全市混凝土搅拌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淄博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规范》,5月底前完成集中治理任务,6月中旬组织验收。 各重点镇(办)要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抓好辖区内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和露天开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配备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强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垃圾清理、禁烧和背街小巷清扫、洒水等保洁工作。 加强露天矿山扬尘防治,有利于改善大气成分,治理扬尘污染。(资料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