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甘倩茹 马明 本报通讯员 陈剑 刘阳河 “办几套假车辆证件,给别人拉青菜,然后偷偷把青菜卖掉,这样来钱快,还刺激……”2月25日,面对滕州市刑警大队民警的审讯,犯罪嫌疑人焦某如实交代了利用假证件连续诈骗的犯罪事实。 身份证、驾驶证、车牌都是假的 犯罪嫌疑人焦某今年23岁,齐河县人,23岁的初中一年级辍学后就辗转威海、济南、德州等地跑运输,也经营过干货店,还做过餐饮,但几年下来并没赚到多少钱。2013年8月他和妻子再次来到济南找工作。 2013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焦某和张某探讨挣钱门路时,商定了利用运输车等假证件骗拉蔬菜赚钱。2013年11月6日,焦、张二人合伙出资4万余元从泰安的朋友左某手中买了一辆蓝色东风货车。货车到手后,由张某管理,车主仍是左某。为了便于骗拉蔬菜,张某按照货车的相关信息,制做了假的行驶证、驾驶证、鲁Q、冀T等6副车牌和两个没有实名登记的北京市区充值手机卡。 做齐了假证件后,焦某便在物流网上寻找购销蔬菜的货主。由于焦某曾经在河南境内跑过运输,所以焦某将诈骗对象瞄准了河南的货主。 拉走蔬菜,两人卖掉分货款 2013年12月13日,焦某看到济南市天桥区某物流公司发布的一条向河南运输大葱的信息,便与张某驾驶挂着冀T假车牌的货车到物流公司签定了运输协议,并向物流公司交验了姓名是李某的行驶证、身份证等有关假证件,并到物流公司提供的大葱收购站——济南市章丘绣惠镇装运大葱。收购站老板核对过运输协议后,将两万多斤大葱装上张某的货车。装完大葱后,张、焦二人并没有将大葱拉往收购站老板提供的地址——河南平顶山,而是将大葱运到了湖北武汉。到达武汉后,因大葱价格低,张、焦二人又将大葱运至济南市槐阴区的某蔬菜批发市场卖掉。一万多元蔬菜款被张、焦二人瓜分,同时将冀T的假车牌销毁。 尝到甜头的张、焦二人继续寻找河南货主目标。2013年12月19日晚上8点多钟,张、焦二人驾驶挂有鲁PA3×××的假车牌货车窜至滕州市,在某物流公司了解到一条向河南运送大葱的信息后,张某便以刘某的假身份和假证件与物流公司签订了运输协议,并联系到发货地址——滕州市界河镇某配货站。12月20日,配货站老板杨某查验了运输协议后将两万多斤大葱装到张、焦二人的货车内。12月21日,杨某接到河南货主的电话称,没有收到大葱。感到情况不妙的杨某立即报警。 为逮他俩,警方辗转多地调查 经滕州市刑警大队二中队查证,装运大葱的是两名30岁左右的男子,驾驶蓝色东风8吨高护栏卡车,车牌号是鲁PA3×××,驾驶证为3724×××,住址山东省青州市某村。办案民警立即围绕刘某和车辆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刘某提供的车辆和人员证件都是假的,无法查证。 2013年12月25日,在邹城排查的民警通过对货车消失后一天内的500余份视频图像比对,发现该货车换成鲁EB车牌于12月20日经过京台高速驶进济南市区,有了新的线索,办案民警直奔济南查找货车。12月27日,另一路办案民警传来信息:12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平度某村发生诈骗大葱货款案,嫌疑车辆、犯罪嫌疑人和正追查中的嫌疑车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一致,留下的手机号码一致,只是车牌号、车主相关信息已改变,更加巧合的是货主所在地也是河南,嫌疑车辆也是驶进了济南市区。办案民警根据此信息,立即赶往平度,并案侦查,收集线索。正当民警四处查证时,2014年1月15日,又一条案件信息从河南传来:2014年1月14日,河南郑州某市场被两名犯罪嫌疑人骗拉走1万多斤油菜和200多箱鲜辣椒,嫌疑车辆、犯罪嫌疑人和追查中的一致,作案手段相同。 比对万张图片 锁住嫌疑车辆 经查证,嫌疑车辆也是驶进了济南市区,办案民警立即寻求济南警方协助,调取了各个进出济南市路口的视频监控,对以上四起诈骗案件发案时的前后时间段的视频资料进行一一比对。通过对近万张疑似车的视频截图的分析,发现在四起案发时的前后三天的时间段里,都有一辆与嫌疑车辆外形一样的货车进入济南市槐阴区内的某蔬菜批发市场,车牌号都是鲁J。办案民警立即围绕车牌号查证,发现此车主是泰安市的左某,该车于2013年11月6日卖给了在济南打工的张某、焦某,没有过户。 办案民警在某蔬菜批发市场走访蹲守了一个星期,并没发现嫌疑车辆和嫌疑人。今年2月24日早6点左右,办案民警正在市场内排查时,发现了打听蔬菜价格的张某并立即将其抓获。办案民警根据张某的交代,在济南警方的协助下将躲藏在济南市槐阴区某小区的焦某抓获。通过审查,办案民警掌握了张、焦二人为躲避警方侦查,先后做了10套车牌和相关证件,每次做完案后,都将用过的车牌销毁的犯罪手段。 目前,张、焦二人已被刑警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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