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詹洋) 3月5日,记者在乐陵市房管中心了解到,为建立全员抓服务、全面提效能的目标,乐陵市房管中心根据业务特点,建立了服务效能追踪制度。 乐陵市房管中心建立业务批转记录表,每宗业务附带一份内部签转记录,初始受理时由受理人、办事群众签字,对时间进行确认,做为服务时限起点。另外,以业务法定办理时限为上限,并根据科室、岗位工作特点进行详细分解,明确了每一个程序的工作时间上限,在网络办公系统增加了对超时业务进行红色警告功能。对不合规业务、超时限业务进行监督立项,将责任明确到科室、个人,转效能办公室进行问责。制度实施以来,有两个科室,4名工作人员受到效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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