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王秀礼) 3月2日,夏津县一无业男子被警方抓获归案,他以放贷赚取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王先生、曹先生等5人近30万元。 2月26日,王先生和曹先生来到夏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他们被“朋友”亮子骗了18万多元钱。 经调查,亮子系夏津县双庙镇人,无正当职业。2013年3月份的时候,亮子对二人说他干“放贷的营生”,想从二人处借点钱拿去“放贷”,许以他们五分的月息。于是王某拿了2万元、曹某拿了1万元让亮子去“放贷”,亮子给他们分别打了欠条。到期后亮子及时给他们送来了利息,二人见赚钱如此之容易,于是又陆续追加“投资”。 到最后王先生给了亮子13万余元、曹先生给了亮子5万多元。但后来亮子给他们付息不及时了,甚至最后手机不通,人也找不到了。 经过周密部署,民警于3月2日在夏津县城某宾馆将亮子抓获归案。经审讯,亮子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他交待,用这样的方式诈骗5人共计近30万元钱,所谓的“放贷”赚钱只是他编造的噱头。 现该男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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