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记者 赵磊)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金沙1号公寓多个住户遭遇了同一个男子的入室盗窃、抢劫。嫌犯曾先后对三名独自居住的女孩实施强奸。3月6日,记者获悉,潍城刑警经过侦查已将嫌犯秦某抓获。 2014年2月12日凌晨,独自租住在金沙公寓1号楼的年轻女孩小美(化名)刚刚下夜班回到住处。由于喝了不少酒,小美进屋之后迷迷糊糊忘了关门。 凌晨5点多,正在熟睡的小美突然感到一阵刺目的亮光,随即醒来。这时,她发现床前竟然站着一个黑影,仔细一看是一名陌生的男子,这让小美吓得立即清醒过来。 “别喊,也别动!”男子拿着一把匕首对着小美比划着。小美吓得不敢反抗,任由男子用围巾将她的眼睛蒙上。随后,在男子胁迫之下,小美被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将女孩强奸之后,男子不但没有离去,反而用手电筒照着,四处寻找值钱的物品。最终,男子在小美的枕头下面找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400多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男子逼问出了银行卡密码,然后又将小美的苹果手机和平板电脑拿走。临走之前,男子再次强奸小美。 等到男子离去之后,小美赶紧报警。潍城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的民警先后赶到。警方根据监控录像,确定了嫌犯的体貌特征,并随即了解其社会关系。而公寓的保安发现,嫌犯曾经在公寓租住过一段时间。 “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接到好几起类似的报案,案发地点都是金沙公寓,作案的是一名男子,实施盗窃、抢劫。在发现住户只有一名年轻女孩时,嫌犯会实施强奸。”3月6日,在刑警大队二中队内,办案民警对记者说。2月27日,警方得到一条线索,嫌犯秦某刚刚开着面包车去了一个朋友的厂子里。随即,刑警大队民警赶去,将正准备离去的秦某一举擒获。 秦某今年31岁,是安丘人。据秦某供述,他曾经在金沙公寓租住过一段时间,所以对这里非常熟悉。从2013年9月份开始,他就趁凌晨时分潜入公寓,对其内住户实施盗窃。当住户发现有人盗窃时,秦某就持刀抢劫。而住户是一名单身女孩时,秦某就实施强奸。截止被抓获时,他先后作案10起,其中三次强奸被害人。 通常,人们的手机被盗被抢后,基本上都是立即关机。然而,此案中的嫌犯秦某却并不这么做,他一直将手机开机,等待失主电话。然后,他会让失主往他的银行卡中打钱,以此来赎回自己丢失的手机、电脑等财物。 秦某供述,他让失主赎回赃物,是因为很多东西比较难出手。有的手机上了锁,不好卖;有的物品不值钱。 3月6日,记者从潍城警方获悉,目前嫌犯秦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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