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芝罘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华阳友邦烟台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开始暗中调查。去年12月25日,烟台分公司负责人姜某、姜某某被刑拘,今年1月27日,二人被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姜某今年47岁,是芝罘区人,46岁的姜某某则是福山区人。他们之前都曾在周某某领导下,参加了早几年的一家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资金链断裂后,几人都未赚到钱,周某某到北京发展,姜某、姜某某二人又投身到其他投资公司。 2013年,周某某回到烟台后,以华阳友邦(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身份自居,拉来姜某和姜某某入伙成立烟台分公司。 华阳友邦给总监和高级经理的待遇优厚,给投资者的更是前所未闻的“周息”回报。在投资者眼中,这家公司相比那些3个月、半年才领一次利息的投资公司,安全系数更高。 芝罘警方介绍,他们侦办的多起非法集资案,均是以月息返利,受害人一般3个月或半年才领取一次利息,本案中,受害人则是每周都可以领到利息,“周息”可谓一个新名词,操作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快速集资,就像滚雪球,雪球越滚越大,“周息”付息的窟窿也越来越大,只剩下空壳子,一旦资金链断裂,将全部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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