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9日上午,帮办走进新石社区,有关继承的问题多次被市民询问。姜女士的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套房产,父亲一年前去世,母亲已80岁高龄,如今,一家上下都想把这套房子留给姜女士未成年的小侄子。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姜女士的母亲却不愿意写书面遗嘱,只是口头上多次表示房子一定要给小孙子。 “如果没有遗嘱,将房子留给他,还可以走哪些程序?”姜女士问道。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李修渤回答说:“如果您母亲不愿意立遗嘱,将来走法定继承的话,想把房子留给小孩,与房屋的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您和您的兄妹,以及您母亲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全部都要出具一份放弃遗产的申明。” “另外,由于房屋是在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事实上,在您父亲去世以后,继承就已经开始了,排除您父亲的继承权人,还需要去公证处公正。”由于以上这一系列手续和需要的材料非常繁琐复杂,李修渤并不建议选用。 本报记者 金夏瑞 实习生 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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