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9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张锦) 3月9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今年将立足于合理高效开发利用全市再生水资源,不断提高再生水资源利用率。到2015年,再生水利用规模达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50%以上。 “将污水处理再生水资源与地表水、地下水、引黄水、引江水共同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工业冷却循环、农业灌溉、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等领域,加大再生水资源使用比例,控制、减少新鲜淡水利用量。”德州市发改委工作人员称,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污水处理再生水水量和水质满足建设项目用水需求的,优先使用污水处理再生水。 据了解,在资金、土地等方面将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加快陵县污水处理一厂等8个已列入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规划的项目进度。投入方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再生水资源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投融资模式,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手段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土地方面,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确保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需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禁止以城市开发或其他理由侵占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用地。 今后德州还将完善价格体系,根据再生水资源的投资运行成本、供水规模和供水水质,制定合理的再生水价格,使用再生水资源的严格按规定免征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再生水价格的制定以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为原则,综合考虑再生水资源水质、用途等因素,按低于自来水的一定比例收取。 德州市发改委将督促各县(市、区)建立严格的再生水水质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按水量、水质核拨污水处理费的运行机制。督导再生水资源工程配套建设MBR、反渗透、微滤、超滤等再生水净化工艺设施,再生水资源水质由持有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的水质监测机构进行定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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