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中,有关司法去行政化的提法引发关注。最高法报告中提到要“认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和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主要是解决法院的地方化问题,但解决了地方化不等于解决了行政化,甚至可能强化了行政化,“如果财权掌握在高级人民法院手里,那么可能受到高级人民法院的干预,同样影响法官独立判案。” 所以在解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同时,要“探索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要把法官和公务员的管理区分开来,不能用行政方式管法官,否则无法独立办案”,朱征夫分析,此举就是要避免上级法院以及本院的院长、庭长利用行政权干预法官判案。“如果院长、庭长对法官的待遇、选拔有话语权的话,同样会影响法官独立判案。” 本报特派记者 马云云 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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