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王秀礼) 夏津县的李先生被骗贷32.5万元,近日三名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宋某被抓获归案。 李先生开办了一家投资公司,2012年5月,黄某以一辆别克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为抵押在他的公司贷款6万元。刚开始时,黄某按照约定每月还息,但后来黄某电话就打不通,人也找不到了。李先生仔细查验他抵押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发现这些证书均系伪造。而且伪造的还不止黄某,还有王某、宋某也用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在他这贷款,贷款总额达32.5万元。 无奈之下,他到夏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于近日分别从河北廊坊市、新疆和夏津当地将涉嫌诈骗的黄某、王某和宋某抓获归案。 经查,黄某、王某、宋某因赌博借了高利贷,为还赌债,他们瞅上了李先生的投资公司,于是就策划在这里“弄钱”去还赌债。从2005年5月份以来,黄某伙同宋某、王某用伪造的机动车相关证件,互相担保从李先生的投资公司骗贷,到案发时总金额达到了32.5万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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