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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辆相似客车先后驶过,谁是“真凶”? |
骑车女子被刮倒,监控视频还原真相 | |
- 2014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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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 刘春艳) 3月9日,204国道涛雒镇政府驻地路段,一名女子驾车时被车刮倒,几位目击者都说是老魏驾驶的客车肇事。可是,老魏却说他经过时,女子已经倒在路边了。经交警查看监控,真正的肇事者被找了出来。 3月9日,204国道涛雒镇政府驻地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子突然被路过的一辆客车刮倒了,脚部受伤,好心的路人赶紧报警。此时,有多位现场目击者指证说,肇事车辆是前边车牌末尾号为098的中型客车。 根据目击者的指证,日照交警东港大队涛雒中队民警马上展开调查,找到了客车驾驶人老魏,殊料老魏却大呼冤枉。“我驾车路过事发现场时,骑电动车的女子就已经躺在地上了,当时还有一位同样骑电动车的女子停下车去搀扶她。” 事故处理民警禁不住疑惑起来,有这么多群众指证,而老魏却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被冤枉的,难道他说的是真的?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民警重新对受伤女子小王进行了走访。据小王口述,上午11点左右,小王由北向南骑电动车路过涛雒镇政府路段时,有一辆蓝色的客车“嗖”的一声过去,她只觉得左胳膊肘猛地被拐了一下,然后就磕倒了,脚部受了伤。 至于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小王并未看到,“是路边的一位老大爷告诉我的,那位跑过去搀扶她的是同路的一位女同事。” 为尽快查明肇事真凶,民警仔细查看了事发时段肇事现场西侧某单位的监控录像。该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事故发生,有三辆相同模样的客车由北向南从事发现场经过,老魏驾驶的是第三辆车,而且车速是最慢的。 经过细致调查,民警最终确认,刮倒小王的是第一辆客车,“我们也已经找到了肇事者。”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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