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是否取缔余额宝的辩论日趋激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话题再次引起各方关注。2月26日,由央行领导下的支付清算协会在京召开了P2P网贷行业座谈会,讨论建立P2P借款人黑名单共享机制以及明确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部门等内容。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央行行长周小川明确表示,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只是未来有些政策会更完善。
余额宝等金融产品不会被取缔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央行行长周小川明确表示,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只是未来有些政策会更完善。对此,支付宝公关经理张道生称,余额宝从诞生第一天就得到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有效监管,并非野蛮生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在政协小组讨论结束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采访时表示,包括余额宝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率扩大金融服务的普惠面,有积极意义,但是互联网金融需要有必要的监管。 华泰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研究员陈福认为,如果对互联网理财产品进行监管,应该会按照销售宣传规范、风险备付金制度、资本约束管理的路径一步步进行。其中,风险备付金方面是重点,毕竟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主要是流动性风险。 多方探路互联网金融监管 2014年将成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年”。2013年,曾经“门禁森严”的金融业出现了众多的搅局者,金融业也进入了从混业到跨界的发展状态。 根据天弘基金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26日,余额宝用户数突破8100万。根据余额宝在2月14日已达到4000亿元的规模推算,目前其规模或已突破5000亿元。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其文章中列出了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互联网平台以及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领域的数据。 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行业问题也逐渐开始暴露。“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越来越多,中间可能夹杂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因素。此外,行业内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甚至出现了一些违反法律的案件。”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把2014年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年”。 “今年即使央行不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措施,可能银监会、工信部也会出。此前已经有很多专家、领导到我们企业调研,想率先发起监管。”一家P2P行业的管理层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早已跃跃欲试。2013年8月,由央行牵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法制办等七部委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专程到沪杭两地调研,并到平安陆金所、阿里巴巴等企业进行考察,就行业发展、企业诉求以及行业监管等方面听取建议。
“宝”类理财或与银行理财同标准 针对备受关注的余额宝话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表示,要支持和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同时也将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目前,市场对余额宝等金融产品风险的议论主要在相关产品可能带来的流动性以及价格波动等。央行会进一步关注市场变化。 那么,未来监管第一刀将会落向谁?“个人预计,下一步将对余额宝类产品进行监管,应采取和银行理财产品相同的监管标准。”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主管温彬表示,余额宝类互联网理财产品和P2P分别从负债端和资产端对银行造成“脱媒”效应,第三方支付对银行的基础业务支付功能形成替代。 实际上,目前对第三方支付已有相关监管要求,下一步预计将对余额宝类产品进行监管,银行理财产品和互联网理财产品都是对银行基础存款的替代,但目前在理财门槛、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存在差别,应该采取实质重于形式的理念,采取相同的监管标准。 据中国经营报、每日经济新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