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王兴飞 实习生 陈姿彦) 如果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济宁的薛先生不会把两岁大的儿子送到省城的齐鲁医院做唇腭裂修补手术。3月14日上午,手持两份司法鉴定报告,薛先生来到这家医院为三个多月前意外在医院死亡的孩子“讨说法”。 “孩子有先天性唇腭裂,去年12月15日我们把他送到这家医院进行治疗。”薛先生说。手术前一天孩子做了“皮试”检验是否过敏,当时家人发现孩子右手腕处出现红肿,但医务人员看了后说没事。当月18日上午的手术很顺利,但接下来输液时问题出现了。 “医务人员给孩子换了药,没多久孩子就开始哭闹,身体抽搐、脸色发青,还使劲咬舌头。”薛先生说,输液瓶上面的标签显示,孩子输的是“头孢”。家人表示孩子可能过敏了,但医务人员并未立即终止输液。接下来孩子的症状一直恶化,并被送到监护室抢救。晚上10点32分,家人被告知孩子抢救无效已经身亡。 薛先生向记者出示两份出自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书中出具的鉴定意见称,“医院诊疗过程中,医方存在过错,过错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带着两份鉴定报告,薛先生来到了医院法规办事处讨说法,院方工作人员表示,医院会在20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薛先生表示,他只希望能给孩子一个交代。“走投无路下我们做了司法鉴定,现在鉴定出来了他们还让等,要一个公正的说法咋就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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