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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兄弟”入狱,假借“捞人”诈骗 |
骗得11万元,现被提起公诉 | |
- 2014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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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6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黄治华 宫树升 于红燕) 王某、张某两人本是好得可以穿一条裤子的“干兄弟”,王某却在“干兄弟”张某因吸毒被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后,接连以认识熟人好办事,能花钱“捞人”为由,诈骗“干兄弟”的女朋友11万余元。日前,黄岛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2013年7月3日,张某因吸毒被胶南市公安局抓获,并依法被治安拘留12日。后经公安机关审查发现,张某有容留他人吸毒三次的犯罪嫌疑,遂于7月17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眼见张某被抓,他的女朋友坐不住了,觉得自己不能眼看着情郎身陷囹圄,应该想办法让情郎早日脱离苦海。就在她四处找熟人、托关系无望时,张某的“干兄弟”王某主动找到她说,自己在公安局和法院都有熟人,关系也很铁,只要钱花到了,放人没问题。“捞人”心切的她信以为真,在张某被治安拘留后,交给王某3000元用于疏通关系。 几天过去了,人不但没出来,治安拘留又“升级”为刑事拘留,张某的女朋友找到王某理论。王某却信口说张某已经交代了有十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公安局可能掌握了张某贩毒的犯罪事实,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要捞张某出来最少还得10万元。听王某说得有鼻子有眼,又是自己男朋友的“干兄弟”,她又满怀信任地先后分多次交给王某人民币10.8万元。 2013年8月16日,黄岛区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为由对张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胶南市公安局对张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后经黄岛区检察院公诉,张某被区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的诈骗行为至此暴露。 经查,王某在政法部门并无认识的熟人,更不认识办案民警,其实施诈骗的整个过程中未找过任何关系,所得钱财均被其挥霍。日前,黄岛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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