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邹城3月17日讯(通讯员 刘昕 黄欣欣) 无证驾车去赶峄山古会,还没出村,就撞上了一辆电动车,驾驶人不仅没有停车救人,反而加速逃逸。邹城警方借助监控资料,于次日将肇事车辆、肇事者锁定。 6日,在一阵鞭炮声声里中,受害者高某的家属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热心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递到黄警官手中,表达对办案民警迅速破案的感谢之情。 2日下午6时30分许,邹城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在104国道野店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妇女被撞伤,肇事车辆逃逸。 民警到达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现场仅遗留一辆电动车,未发现肇事车残骸,无目击者。 民警立即调取了“天网工程”监控录像,通过录像可以看出,肇事车为一辆银色奇瑞轿车,无法看清号牌。在事故发生后,轿车没有停留,直接加速向南逃逸。 民警随后调取了104国道野店南的几处卡口录像,初步锁定两辆银色轿车,并通知两车车主到交警大队协助调查。牌号为鲁HSU7X8的轿车车主孙某告诉民警,自己的车于两月前卖给了邵某,只是未办理过户手续。民警随即与邵某取得联系,要求他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3日,邵某的家人将肇事车开到交警大队,并告诉民警这车就是肇事车辆。4日下午,邵某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坦白了事故的经过。 原来,2日恰好是邹城市峄山古会开幕的日子,邵某想开车再去古会看看,没想到还没出村,就撞到了人,一紧张就直接开车跑了,更没想到撞到是同村的人。 目前,邵某因无证驾驶暂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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