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通讯员 高英全 高黎明 记者 刘涛) 身为驾校的教练晚上开着教练车到酒店会友,喝酒后,又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中途被查。近日,博兴县公安交警大队查获首例教练车酒驾案。 3月12日晚,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区路面巡逻执勤,当行至博城五路与乐安大街交叉口时,一辆驾校教练车缓缓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推门下车时,身上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先后测了三次,才有结果,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调查,该教练车司机是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人,持A2驾驶证,现在博兴一驾校任教练,同时也是该驾校的一名负责人。当晚,他与朋友一起在驾校附近一酒店喝酒,酒后心存侥幸的他本想驾驶教练车回家,不料中途被查。按照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记者从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这是博兴查获的首例教练车酒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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