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刘勇强) 16日,市区胜利街的早市上,一买菜老人被扒手徐某盯上。徐某扒得一装有26元零钱的钱包,公安特巡警支队便衣民警将其当场抓获。当天,徐某被刑事拘留。 16日早晨7点多,家住市区的袁老太和老伴去胜利街市场赶早市,老两口转悠了一会儿后分开,袁老太一人来到一家芸豆摊前。就在她忙活着挑菜时,被一中年男子盯上,男子凑到摊位前假装买菜,伸手拉开袁老太的挎包,掏走包内的26元现金和一张药店会员卡。 男子的这一举动被便衣民警看在眼中,看到他得手,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擒获。民警通过那张会员卡,查询到袁老太的身份信息,上门找到老人,直到这时,袁老太都不知道自己失窃。 经查,这名徐姓男子今年43岁。16日早晨,徐某预谋从蒿泊坐车到胜利街早市,看见袁老太斜挎背包,觉得有机可趁,拉开挎包拉链偷走包内财物。虽然徐某只盗得26元现金,但仍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做了更具体规定。此前只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作为入刑唯一要件,修正案实施后,只要嫌疑人“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即构成涉嫌盗窃罪,“哪怕是小偷没偷一分钱,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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