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邹城3月20日(通讯员 牛培标) 近日,邹城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东滩煤矿、北宿煤矿、南屯煤矿等7个煤矿企业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年检工作,核查率达100%。 通过年检,提高了采矿权人依法办矿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对促进全市矿山企业依法、规范、安全、有序开发资源起到良好的作用。据悉,这是行政审批权力下放以来,邹城第一次自主完成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年检工作。 在年检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推行“阳光年检”,现场核查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即听汇报,看资料、看证照,查开采情况、查规费情况、查矿山环境情况,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原则,由年检工作组现场签署核查意见,严把年检质量关,防止走过场现象,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此次,共对矿山企业的“证、费、界、储量、方案、三率”等14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注重与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现场指出,能当场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汇总研究后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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