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至4月28日,牡丹区推进小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
侵害农民工权益将受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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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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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3月20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梁涛) 日前,记者从牡丹区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养老保险参保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区决定从2月28日至4月28日,以建筑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着力推进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规定使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严惩,并公布举报电话3966018。 据了解,此次行动分宣传准备、集中签订、自查自纠、检查整改、总结5个阶段,采取广泛宣传发动、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积极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加强监察执法检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5种措施。牡丹区人社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通过咨询台、宣传标语、印刷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增强企业主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增强农民工依法签约维权和参保意识。同时,走进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小企业,帮助、指导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一些问题严重、投诉和争议较多的用人单位重点监控,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农民工多从事于建筑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而这些用人单位将是此次检查的重点。”牡丹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行动的目的就是推动牡丹区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高中小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以及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农民工权益。 截至目前,区人社局已经组织人员深入3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和50余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及劳动者1.5万余人,现场接受劳动者咨询260余人次,签订劳动合同2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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