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请客喝死人赔了11万

  • 2014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张锦秀 许磊 王友明        
  别人被请客吃饭,自己也跟着一起去,喝醉后被拉到山上醒酒,结果不幸猝死。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做出二审判决:请客人承担2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1万余元。
案情: 喝醉后上山醒酒,结果猝死
  张东、王长(均系化名)都是日照五莲县某村人,平日两人在村里人开的矿上打工,既是老乡,又是同事。去年3月份的一天,同在矿上开挖掘机的丁某为张东家平整土地后,和一起干活的陈某、刘某被张东邀请到家里吃午饭。听说张东要请客,王长就一起跟了过来。
  中午时分,张东的家人弄了热腾腾一桌子菜,五个人便开始就着菜喝酒。饭桌上推杯换盏,几个人都多多少少喝了些白酒。
  下午1点酒足饭饱,因为还有活要干,丁某三人就先离开了。之后,张东和王长才散伙。这时,王长已带醉意,张东怕王长回家后与老婆吵架,于是打电话找来刘某,用面包车将自己和王长送到矿山上。到了山上,张东、刘某开车门、车窗,让王长在车上醒酒。看到王长在车上睡着了,张东和刘某就各自干活去了。
  “王长都那样了,你还干活啊!”下午3点左右,矿上开荒料车的范某找到了张东,听到这话,张东心里咯噔一下:估计要出大事。随即到车上去看王长,这时王长脸色发黄、呼吸微弱。张东急忙拨打120,接着又将刘某、丁某、陈某等人叫来,开车将王长往山下送,半路上与120急救车相遇。经医生检查,王长已经死亡,于是四人将王长送回家。
  得知王长酒后猝死后,家属伤心欲绝,随即到五莲县公安局报警,警方经过调查,排除了他杀可能。
  根据医院为王长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结论为“猝死”。无奈之下,王长家人将张东、刘某、陈某、丁某4人告上法庭,请求4人赔偿王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2万元。
法院: 主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013年8月,五莲县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张东承担20%的责任,赔偿王长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2503.70元,刘某、陈某、丁某不承担责任。
  该案判决后,张东提起上诉。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案发时,四十多岁的王长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自己的酒量以及过量饮酒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但仍过量饮酒,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负主要责任。”3月20日该案二审审判长、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红介绍。
  李红说,在这类案例中,“宴饮组织者对宴饮参与者的人身安全负有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具体来说,宴饮组织者在组织酒宴时,不宜过分劝酒、斗酒,在宴饮参与者已饮酒较多时,应予以劝阻;在宴饮结束后,对饮酒过多者应安排休息,加以照看,在出现不适时及时就诊,在送回家时应将饮酒者妥善送至家人处。“本案中,张东在组织宴饮期间未能有效阻止王长过量饮酒,在宴饮结束后也未能对王长进行妥善安置,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告刘某、陈某、丁某作为宴饮的参与人,在饮酒时未对王长过度劝酒,在酒宴结束后也未实施导致王长死亡的过错行为,因此三被告对王长的死亡均不承担责任。”案件一审审判员、五莲县人民法院法官王友明介绍。
提示 酒前签免责协议 是无效的
  “请客人应该对其他人尽到一定的提醒、注意、照顾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不能通过签协议的形式免除,否则有失公允原则。”山东名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永军介绍,即使签了协议,也是无效的。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A01版:重点
 A02版:重点
 A03版:重点
 A04版:壹读
 A05版:身边
 A06版:身边
 A07版:专版
 A08版:身边
 A09版:身边
 A12版:娱体
 A13版:娱体·文化
 A14版:娱体·运动
 A15版:娱体·运动
 B01版:世界周刊
 B02版:世界周刊·观点
 B03版:世界周刊·人物
 B04版:世界周刊·纪事
 B05版:青未了
 B06版:青未了·书坊
 B07版:青未了·书坊
 C01版:今日济南
 C02版:今日济南·抢眼
 C03版:今日济南·抢眼
 C04版:今日济南·都会
 C05版:今日济南·都会
 C06版:今日济南·乐活
 J01版:今日烟台
 J02版:今日烟台·抢鲜看
 J03版:今日烟台·焦点
 J04版:今日烟台·相亲会
 J05版:今日烟台·专版
 J06版:今日烟台·城事
 J07版:今日烟台·24小时
 J08版:今日烟台·关注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