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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赌博 输光定亲钱 |
为抢回赌金,男子入户抢劫被判十年半 | |
- 2014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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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3月23日讯 21日,记者从台儿庄司法局了解到,“90后”青年江某沉溺于赌博游戏,输钱后怒气难平,竟暴力抢回赌资。最后,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据办案工作人员介绍,江某初中毕业后就在深圳打工,休闲时喜欢玩赌博游戏,平时也没有攒下钱。去年底,回家定亲,家里还为他准备了5000元,准备给未婚妻买礼物。某日下午,江某闲着没事,就到附近的网吧玩赌博游戏想赚点零花钱。可不到两个小时,5000元现金输了个精光。回家后,江某越想越恼,因曾听朋友说过,“黑吃黑”不犯法,江某便打算想一个把赌金抢回来的办法。 据江某交代,他当时打算模仿电视剧里的剧情把钱抢回来。随后,江某来到附近小学校的玩具店,花34元钱买了一把仿真手枪,又找出自己一件黑色的内衣,挖出两个洞套在头上蒙面。想到不久能把输掉的5000元抢回来,江某睡了一个安稳的觉。第二天一大早,江某便冲到网吧的二楼,砸开店主的房门,胁迫店主交出钱来。由于店主不配合,江某一手用仿真枪对准店主的头,一手抓住未起床的小孩,店主只好给江某准备钱。店主便从家里的10000元现金中,拿出5000元交给江某,至此江某“大功告成”。 案发后,店主拨打了110,警方根据店主提供的线索,很快将江某抓获归案。归案后的江某以为自己没有犯罪,只是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等刑事诉讼程序后,江某走上了法庭。开庭时,从江某一脸的轻松可以看出,江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严重。经过法庭辩论,江某认识到自己采用暴力威胁方法,入户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1日,记者联系了该案的主审法官,该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被告人江某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江某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 (于鹏 通讯员 施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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