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5日讯(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李蔚 实习生 李雨齐) 25日,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从今年3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省检察院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 为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省检察院将在全省范围内,对“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发现各类问题并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查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 据省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检察官介绍,本次检查重点对象“三类罪犯”为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逐案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为接受监督,省检察院设立了举报电话(96699、12309)和举报网站(fuwu.sdjcy.gov.cn),欢迎群众来电来函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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