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交警、保险不出现场”追踪 从4月开始,《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省城一定范围内,市区道路早晚高峰时段、高架路早7点至晚7点间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和保险公司均不再进行现场勘验,事故双方必须“自助”处理。 报道一经发出,即有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热线咨询,就读者反映集中的几大问题,济南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专门进行了解答。 本报记者 王兴飞 轻微事故一定要打122报警吗? 对此,济南市交警支队事故处处长张昭勇解释,轻微事故拨打122报警电话并不是必须步骤。“如果事故双方处理得比较融洽,对事故责任和赔偿没有争议,可以不打122报警记录。” 张昭勇说,驾考学习和近几年的快处快赔经验让不少驾驶员摆脱了对交警出警的依赖,新办法又从快处程序上保障当事人理赔,不打122也可以。 “双方就事故有争议的,或者一方阻止撤离现场的,仍需要拨打122电话报警备案。”张昭勇说。 尽快撤离现场有没有时间规定? 张昭勇解释,规定中虽然没有对时间作出规定,但这不影响交警对是否违反规定进行判断。 “一般来讲,拨打122电话报警后,值班民警会通过电话引导当事人撤离,从电话拨通到撤离现场这个过程大概需要3到5分钟。”张昭勇说,如果预估时间内双方仍未撤离现场,交警将立即出警,到现场进行核实后依法做出处罚。 “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指的是哪些? 对此,张昭勇表示,将事故车辆停到路边人行道或自行车道、混合车道、辅道等也将妨碍正常通行。“正常的不妨碍交通的停车点应是事故所发地附近的机关单位大院、停车场和路边空地。”张昭勇说,遭遇酒驾或者机动车撞到公共设施或民房的,可以在拍照后将车停放到路边,等待交警到场。 事故双方都不具备拍照条件怎么办? “撤离现场后,双方可以就事故本身原因和责任写下文字记录,并签署各自姓名确认。”张昭勇说,写下的文字记录也可以作为理赔依据之一,在约定时间赶到理赔点后,值班交警会对车辆碰损情况做出进一步判断,并验证是否属实后,依据双方文书与保险公司联系。 对方“耍赖”不肯撤离现场怎么办? 办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罚款200元,交警依法扣车后将按一般程序处理,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鉴定结论,依法认定责任;当事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如果对方纠缠不肯撤离现场,当事人也不用担心一同被处罚,再次拨打122电话备案后即可撤离现场。”张昭勇说,交警部门在取证核实后,将只对另一方进行处罚。 撤离现场后对方爽约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张昭勇说,办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值班交警报案,值班交警移交案发地交警部门依法立案处理。 “当事人逃逸和撤离现场不配合处理的,均依法按照逃逸案件立案调查。”张昭勇说,受害方的车物损失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办理代位求偿手续,并依法追偿,侦破案件后,对逃逸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未能在两个工作日到理赔点处理怎么办? 张昭勇说,事故双方可在拍照撤离现场后即赶往附近理赔点办理理赔,因故当时未能前往的,双方可相约两个工作日内到理赔点或理赔中心办理,超出两个工作日的,仍然可以正常进行理赔。 “双方可事先向各自保险公司约定,或者向事故全责方的保险公司约定,保险公司受理后可以按照既定程序处理。”张昭勇说。 保险公司拒不履行赔付责任怎么办?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按规定撤离现场后,保险公司不积极履行赔付责任的,当事人可向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举报(电话:0531-87905920)。 张昭勇称,市保险行业协会、交警部门定期对不积极履行赔付责任的保险公司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上报山东保监局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同时张昭勇表示,办法中同样依法打击骗保行为。依托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打击保险诈骗办公室,对实施骗赔行为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单位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骗保个人或单位还将记入保险行业不诚信客户黑名单,并就骗赔案件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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