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王明婧) 27日,记者在德州市教育局获悉,336名责任督学进行挂牌,覆盖全市1332所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市民如发现学校收费、教学、课业、食品安全、饮食卫生等情况,均可以与督学联系。 据了解,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实行注册登记,并向社会公示。按照中小学生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每名责任督学负责5所左右中小学。 责任督学主要对学校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和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并对问题督促学校整改。对学校校务管理、招生收费和择校情况、课堂教学、体育锻炼、课业负担、教师师德、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和宿舍卫生等进行经常性督导,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校园巡视等方式,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不少于1次。 责任督学统一制作标牌,注明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督导结果和督学建议,将作为对学校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评优树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也会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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