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到钢城区人民法院调研,了解60名人民陪审员成长历程 |
由“递纸条”到“主动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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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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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程凌润) 26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到钢城区人民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与人民陪审员代表和法官代表进行了交流座谈。据介绍,钢城区人民法院共有60名人民陪审员,最初他们羞于开口只能给法官“递纸条”,如今他们已经成为法官办案助手。 钢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副主任刘加东等7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典型发言。“我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2007年被聘为钢城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几年来,我先后参与了几百件民事、刑事、行政类案件的陪审和诉前调解、法律咨询、信访等工作。”刘加东介绍,人民陪审员要提前与主审法官联系,查阅卷宗,了解基本案情,还要以一名法官的身份真正参与到庭审当中,既陪又审不能当陪衬;曹科林是莱钢医院医疗安全科科长,他主要调解一些医疗纠纷类的案件,他认为这类案件主要就是对实事的认定工作,解决这类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医患双方换位思考,另外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也很重要。 “以前的人民陪审员羞于开口,只能给法官递纸条,现在他们已经成为法官的助手。”钢城区法院刑庭法官马蕾介绍,2010年至2013年,钢城区法院共受理705起刑事案件,需要组建合议庭的案件有354件,这些案件中基本上每一个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据介绍,钢城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2007年、2010年、2013年分别选任人民陪审员60名,达到了法官人数的1.5倍。2013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09件,参审率87.6%;2014年一季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2件,参审率91.8%。 白泉民对钢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人民陪审员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积极参与陪审工作。他强调,广大人民陪审员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忠于宪法和法律,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提出意见,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更好地体现社情民意,要切实提高政治素养,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师生亲身体验 “流动警务车”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翟乃云) 近日,莱城公安分局花园派出所与陈毅中学沟通后,将“流动警务车”开进了校园,组织了一次面向在校师生的专题宣传体验。 据了解,为搞好这次活动,花园派出所作了精心准备,印制了针对学生的防范知识宣传材料,在触摸屏宣传体验上,增加了更多的小游戏和卡通漫画,以增强他们的直观印象和宣传效果。同时,在消防、报警、治安检查器材等的介绍上,也尽可能贴近学生的思想,使他们易于了解和接受。在近两个小时的宣传体验活动中,先后有200余名师生上车进行了体验。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花园派出所“流动警务车”改造完成后,市局领导对车辆的设置、使用和管理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派出所在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启用,曾先后到戴花园、孙花园社区进行宣传,接受群众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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