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首个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办法出台,各个环节都严格管理 |
建筑垃圾优先进行资源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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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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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讯(见习记者 臧振 通讯员 陆洋) 近日,淄博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办法”填补了淄博在建筑垃圾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上的空白。为了保证管理办法的落实,淄博还将于近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建筑垃圾污染市容环境的行为。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管理办法实现了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并且首次用管理办法的方式支持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 管理办法中规定,市住建部门将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行业指导,市政环卫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市住建局城建科主任科员刘峰介绍,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车辆的资质、运输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对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要求、填埋管理等问题做出了严格要求。 “管理办法还首次明确了优先采用资源化手段处置建筑垃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刘峰说。 据了解,为促进办法落实,市住建部门将于近期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处置核准手续、违规运输、私拉乱倒、非法接纳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整治。 刘峰说,以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各自管理职能,持续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住建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记者了解到,出台管理办法只是处置建筑垃圾的第一步,办法实施后,有关考核、处置、环节管理等相关细则与实施方案将陆续出台,让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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