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冠军认为,作为淄博首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对于解决建筑垃圾相关问题意义重大,但是,要想整治建筑垃圾更加有力度,应该专门针对建筑垃圾出台一部地方法规。 “淄博拥有地方立法权,地方法规相比管理办法,法律效力更强,”崔冠军说,建议管理办法在运作一段时间后,相关部门进行专门调研,弥补办法不足,尽快出台建筑垃圾综合管理的地方立法,增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执行力、贯彻力和强制性。 本报见习记者 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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