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3日讯(记者 高扩) 3日,记者了解到,济南市监察局将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疗养院、宾馆等服务机构列入2014年工作计划。 去年,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 今年,济南市监察局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疗养院、宾馆等服务机构。同时,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着力查处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以及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的案件,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追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 在反腐方面,将严格审查和处置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中违反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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