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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社保申报缴费按原标准执行 |
| 1日至8日因系统升级,申报缴费期顺延8天 | |
-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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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3日讯(记者 杨擎 实习生 张健) 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因济南市将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3月底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延期公布,4月在岗职工保险申报缴费上下限按原标准执行。同时,因4月1日至4月8日申报缴费系统升级,申报缴费业务暂时全部停止,申报缴费期顺延8天。 根据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颁布的《关于2014年4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顺延及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延期公布的通知》内容,原每年3月底公布的上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将延期公布,2014年4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基数上、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即上限为10047元/月,下限为201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仍按原标准执行。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将及时通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基数上下限变化情况。 4月1日至4月8日对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系统进行调整升级,系统调整升级期间申报缴费业务暂时全部停止。因此,2014年4月济南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将顺延8天,其中,提取社会保险费网上扣款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4月17日下午5:00,请各缴费单位在成功申报的同时,缴费结算账户中应有足额存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请到经办机构柜台缴费。 柜台申报缴费延期至2014年4月23日,逾期自2014年4月21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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