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3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宋述光) 3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五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即日起持续到8月15日。 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重点整治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不真实行为;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生产和未按要求灭菌,避孕套未经备案擅自委托生产,血液透析用浓缩物不按标准出厂检验等行为;整治以体验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助听器,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等行为;整治腰腿痛、近视、糖尿病、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违法宣传,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等行为;整治医疗机构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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