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4日讯(记者 金夏瑞 通讯员 鲁燕) 第五届“烟台市十大孝亲敬老楷模”和首届“烟台市十佳老有所为楷模”的评选表彰活动推选开始。 与往年一样,本次“孝亲敬老楷模”的推荐参评范围包括孝敬父母、长辈,义务赡养社会老人或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关心和支持老龄事业的在烟台市长期定居的各界人士。 而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在文化教育、互助养老、维权维稳、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关心下一代、“银龄行动”等领域成绩显著,在烟台市长期工作生活,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各界人士均可参加“老有所为楷模”的评选。 推荐阶段截至7月15日,被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人附1500-2000字的事迹材料、500字简要事迹材料和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个人事迹材料及照片同时需报电子版,7月15日前上报至烟台市老龄办宣教科,联系电话:67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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