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备案手续金水湾业主撤诉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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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水湾小区业主 状告住建委追踪:
  本报济宁4月8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魏金环 石鑫) 本报2月6日曾报道,因为缺少材料,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给金水湾业主委员会备案,金水湾小区业主将市住建委起诉一事。8日记者获悉,目前双方达成和解,在完善相关材料后,济宁市住建委给金水湾业委会备案,并出具刻制公章证明,金水湾业主撤诉。
  在2月25日的庭审中,金水湾小区业主和市住建委围绕着“业主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市住建委关于备案的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但最终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
  庭审后,济宁高新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结合双方的诉求,济宁高新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居中进行双方的和解工作,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经过充分协调,在完善相关材料后,济宁市住建委给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办理了备案,并出具了刻制公章证明。
  8日,记者了解到,金水湾小区业委会已经在4月1日向法院出具了撤诉申请,并加盖了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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