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想提车还得加1万?
一市民被日照兴安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给气着了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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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兴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宋女士签订的订购协议。
     文/片 本报记者       

  4月8日,市民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308110称,她在日照兴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定了一辆帕萨特轿车,已缴纳5000元定金并签了合同,但提车前,却被通知必须再加价一万元才行。
  选了五六次车
终于签了协议

  8日上午,记者来到日照兴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位于海曲中路,记者随后见到了拨打热线的宋女士。
  宋女士向记者介绍,一个月前她准备购车,“我前后到这家店来看了五六次,最终确定买帕萨特V6旗舰版,7日上午11点,我们签的合同,加上换轮圈的钱,总价是292800元钱,然后我交了5000元定金。”
  随后,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订购协议,协议中写明了宋女士所购买轿车的型号、颜色、内饰颜色、价格等要素,日照兴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顾问尚强也签了字。
  “7日下午3点多,尚强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我还得再缴纳1万元,才能提车。”宋女士说,接到电话后她赶忙到了店里。
销售称自己出错
所以需要再加价

  为什么交完定金,协议都签了,又要加一万元钱呢?“尚强跟我说,是因为我选的是棕色内饰,所以需要再加价一万才能提车。”宋女士说。
  “我想去要个说法,但是那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这车要提就加一万元,要不现在就可以退定金。还说他们要下班了,处理态度很不好。”宋女士回忆道。
  8日上午,宋女士来到日照兴安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想再进行协商,相关负责人却迟迟不出面。“我们从8点半就开始等,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
  记者找到当时出售该车的销售顾问,据他介绍,这次确实是由于他工作失误,报低了价格,“这款车型我是第一次卖,当时并没有看到这款车的棕色内饰和真皮选装包捆绑,所以报低了一万元。”
  记者随后找到日照兴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客服总监。对方称:“这事儿不归我管,这是办公场所,一会还有个会要开,请你们出去。”当记者问及那该找谁处理时,对方说不知道。
12315接到举报
没想到也受冷落

  就在记者采访时,东港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原来宋女士拨打了12315热线。
  不过,令人没想到的是,面对消协工作人员,该公司的客服部门还是称不归他们管,也没有相关负责人出面解释。
  场面就这样僵持着,消协工作人员也感觉挺无奈。“以前我们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按照相关规定,要么4S店履行合同,要么就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一名12315工作人员说。
  又过了一段时间,还是没有人出来给个说法,“如果公司没人出面解决,你们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12315一工作人员对宋女士说。
多方协商出结果
返还双倍定金

  等了一上午之后,8日中午12点多,这家公司董事长费先生及公司的法律顾问来到店内。宋女士将事情经过说明之后,法律顾问表示,这次事故是销售人员的失误,责任由公司来承担。
  至于为何宋女士、12315工作人员等一行人被冷落了一上午,法律顾问表示,他们是刚听说这件事,“应该是下面的人没有跟董事长汇报。”
  最终,经12315工作人员、宋女士、日照兴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协商后,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带着宋女士办理了手续,返还双倍定金。
  天蓝律师事务所律师辛本华提醒市民,买车签订合同时,基本条款要齐备,包括车型、价格、定金、提车时间等,合同原件要保留,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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