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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办不了,保费啥时退 |
部门答复:宁阳1.6万人重复参保,核对完后退还 | |
- 2014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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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 宁阳王女士去年年底缴纳80元新农合保费,今年年初才被告知“不能办理”,但80元保费一直没有退回。宁阳县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不能重复参保,核对完重复参保的1万6千人后,将退还保费。 “我们的新农合保费交上三四个月了,怎么说不给办就不给办了?”9日,宁阳县磁窑镇居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办理新农合时遭到拒绝,而之前交上的保费迟迟不给退还。 王女士说,去年12月份,缴纳了80元的2014年新农合医保费用。今年1月份,王女士接到县新农合办公室的电话通知,告知不能为她办理新农合了。“说我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不能办新农合。”王女士说,只想拿回保费,可一直等了三个多月,她交上的80元费用也没有退回。 王女士家在磁窑镇,工作地点在县城一家企业,周围有几位工友也都是同一个情况。据工友们反映,周围村子也有这样的问题,基本都没拿到应该退还的保费。居民们纳闷,钱是不是拿不回来了? 9日,宁阳县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该问题做出了解释。一位薛姓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这类情况属于重复参保,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今年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居民只能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者中的一个。 经过统计,宁阳县2014年80多万参保居民中,有1万6千名居民属于重复参保。目前,各乡镇正在核对名单,对重复参保的居民,将让居民自己选择其中一种保险。所缴纳的新农合保费,将在统计清楚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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