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1日讯(记者 侯峰) 11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82个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额最大是2500万元,最小的仅3250元,其中,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大汶口镇卫生院因拖欠52000元赔偿金被曝光。 泰安中院在1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共计82例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56例,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有26例。在26例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名单中,执行标的额最大的是山东科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的2500万元,而大汶口镇卫生院没有偿还当事人52000元的赔偿金,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很大困难。 泰安中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如果符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求,法院都会予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点纳入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弱势群体等涉民生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先予考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难’问题还没得到根本性缓解,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泰安中院副院长孙岱峰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缺失、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执行难”现状的重要原因。 孙岱峰介绍,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和消费限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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