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刘雅菲) 11日,济南公布关于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在地震避难场所建设方面,济南将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并将其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达到人均有效避难面积1.5平方米要求。为此,每个县(市)区要建成2处以上大型地震应急综合避难场所,每个社区至少建成1处应急避难场所。 在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方面,济南将新建商河综合深井地震台,增加长清地震台地磁观测手段,改造商河白桥地震台。到2015年底,全市测震台达到9个,强震台14个,前兆测项30项以上。全面提升地震监测水平,实现2分钟自动定位、5分钟地震速报,地震监测能力提高到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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