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客跑了,欠4500元租金咋办 |
律师建议房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
- 2014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李榕 见习记者 楚俊玉) 近日,家住德州市光明街的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称房客欠自己4500元租金,但是现在一直联系不到房客。 “我现在手里有房客写的一张欠条,上面有房客的签名和手印。”李女士告诉记者,2010年4月份,房客以每月1300元的价格租下两层共计60余平方米的门面房,交纳2000元押金,并承诺租金一个月交一次。“2013年春节过后,房客就一直没有交房租,也见不到人。我打电话问他房子是否续租,他说要续租,我就一直给他留着房子。” 李女士说,2013年5月份,房客曾回来说房子不租了,并写了一张欠条。在李女士提供的欠条上,写有房客李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欠款金额以及还款期限等信息。“扣除押金房客仍欠4500元钱,他承诺2013年7月10号之前归还。”李女士说,7月10号之后再打电话给房客,其手机已停机。2014年再次打电话给他,电话虽然接通,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4月27日,记者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房客,但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德州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徐律师称,像李女士这种情况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知道租客详细的家庭住址,最好是走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徐律师提醒市民,应重视租房等合同,不要忽视其中的重要细节,避免因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