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根据新《办法》规定,国家将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危重病人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基金支付。 济南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负责人表示,许多流浪、乞讨人员,以及一些需要临时救助的人员时常由于没钱支付医药费而导致生命垂危。此前,救助部门在接到市民热线后,立刻将这些流浪人员送往与民政部门有合作关系的医院救治,医药费由民政部门承担。也有一些身份不明人员由公安机关直接送往医院,但由于缺少必要的费用保障,这些人员往往仅能在医院获得简单救治。新《办法》不仅明确要求由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立即通知紧急救护机构予以救治,同时还对资金保障进行了明确,避免危重病人救治不充分。 本报记者 张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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