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
5月3日晚,杭州革命烈士纪念馆附近有一辆白色宝马125轿车翻在了路边,该车驾驶者为5年前轰动一时的杭州“5·7飙车案”主角胡斌。(5月4日《青年时报》) 一辆轿车发生侧翻,没有造成其他人员伤亡,只能算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这起事故的主角胡斌并不普通,正是他客观上推动了“危险驾驶罪”入刑。 有许多人再一次怀疑起了胡斌的家世,但“胡斌翻车案”不能只停留在道德的层面,法律层面的困境更值得关注。一是,胡斌自2009年被判刑到2011年出狱,其被吊销驾照的两年期限也基本是在狱中度过的,也就是说,他只要出狱,就能立马申请驾照,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合理?二是,虽然刑法中增加了“危险驾驶罪”,但“门槛”很高,要么是飙车,要么是醉驾,对于一些有危险驾驶倾向的人而言,基本形同虚设。 在国人汽车保有量超过1.4亿,几乎人人都可以当驾驶员的当下,如何防范汽车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工具,显然是摆在交通法规和交管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而在这个难题破解之前,也只能寄希望于“小心驶得万年船”这种家长里短式的劝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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